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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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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败诉了!——国内首例招标代理机构行政起诉省级公共资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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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41#
发表于 2017-2-13 17:34:01 |只看该作者
纪委是该查查高建国了,更该查的省内所有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吃拿卡要样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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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42#
发表于 2017-2-13 21:21:2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nsx 于 2017-2-14 11:10 编辑

被告方的证据
下面这一段判词非常重要,被告用这张支票存根来证明5%是被成兴公司扣取了:
被告用这张支票存根来证明
5%是被成兴公司扣取了,妄图混淆视听掩盖自己越权发文授权成兴公司扣除5%的违法事实!法院的判词则十分准确点明了成兴公司代收款项的权利来源。原告与成兴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被告与成兴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在随后的判词中阐述的十分清楚,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妄图借此脱罪是不可能的!
11甘肃省农村信用社40206232/01984385号转账支票存根明确备注有标书费,显非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法律关于电子招投标事项规定的收费项目和事由,被告委托的成兴公司扣除原告标书费的5%作为手续费显然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代收款协议系未签字的格式条款,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1719号批复,成兴公司代收款项的权力来源于被告的授权委托,原告与成兴公司并不存在委 托 代 理法律关系。据此,被告以上述证据证明实行网上发售标书的收费主体为系统运营商,原告与成兴公司间存在
委 托 代 理的证明目的依法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信。”

“4、被告所举代收款协议书、内资公司变更通知、说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电子招投标系统运行维护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首先,成兴公司与原告不存在委 托 代 理关系的合意,此为不争的事实;其次,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成兴公司依被告 委 托 为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提 供维护服务。由此,基于成兴公司因履行被告 委 托 的维护交易平台系统事务发生的费用,其承担者应为被告。而原告作为招投标交易主体,其已缴纳的电子印章费、数字证书开 户 费、数字证书更新服务费、存储介质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软件系统使用和服务费中,已包含了公共资源交易软硬件建设维护及日常运营费用,除此外,被告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故被告所举证据不能证明其待证目的,本院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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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43#
发表于 2017-2-13 21:34:1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nsx 于 2017-2-13 21:35 编辑

各位版主 我不知道系统设定的敏感信息过滤机制是如何工作的?为什么有些信息总是发布不上去?提示有不良信息!
我只是在引用判词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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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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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社区明星 原创达人 版主勋章

44#
发表于 2017-2-13 21:41:27 |只看该作者
ansx 发表于 2017-2-13 21:34
各位版主 我不知道系统设定的敏感信息过滤机制是如何工作的?为什么有些信息总是发布不上去?提示有不良信息 ...

敏感信息是根据有关部门要求统一设置的……
乘物以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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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45#
发表于 2017-2-13 22:00:1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nsx 于 2017-2-13 22:05 编辑
wbtsx 发表于 2017-2-13 16:23
单愿多一些你们这样的,都少人被“强奸”了都不反抗!


“所以我时常害怕,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竟没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倘若有了炬火,出了太阳,我们自然心悦诚服的消失。不但毫无不平,而且还要随喜赞美这炬火或太阳;因为他照了人类,连我都在内。”

在这样一个和平、法制时代,我们不以斗士自居,更不愿当“烈士”,作为企业该是我们的一分不能少,不该是我们的一分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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韬光养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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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徽章 社区劳模

46#
发表于 2017-2-13 22:54:19 |只看该作者
bob1511 发表于 2017-2-13 11:01
如果严格执行招投标条例,那么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 ...

说得对,但是没统一标准!行政部门无法可依
好汉不提当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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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47#
发表于 2017-2-14 08:27:24 |只看该作者
顶!顶!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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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48#
发表于 2017-2-14 08:53:13 |只看该作者
曹锦江 发表于 2017-2-13 22:54
说得对,但是没统一标准!行政部门无法可依

想骂人了,没有那个网站像本网站,随时是你的发言有不良信息,关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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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49#
发表于 2017-2-14 08:58:50 |只看该作者
支持这样的企业,遏制社会不良风气,点个大大的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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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50#
发表于 2017-2-14 09:16:59 |只看该作者
能不能直接粘上,可能是权限的问题,下不了,也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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