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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zj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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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半年效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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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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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4-21 10:07:50 |只看该作者
  春天终究是要来的!中国招标的春天也一定会到来,但其到来有待于制度机制的不断健全,有待于政治体制的不断完善,有待行业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不是所谓的“评定分离”。相反的,深圳式的“评定分离”让很多业界人士感到阵阵寒意,但我深信,这充其量只是倒春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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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4-20 23:16:16 |只看该作者
  摘录该分析文章中的几段表述,与大家共享:
  1.对于可由其选择适用评定分离的采购项目,全部采购人的选择意向为仍适用评审委员会定标方法;
  2.采购人畏难和观望情绪较浓,积极主动选择适用评定分离的采购人不多;
  3.对于强制性适用评定分离的采购项目,出现了部分采购人刻意选择其他采购品目以逃避适用评定分离的违规行为;
  4.部分评审专家认为自身定标权被剥夺,对于评定分离的项目无积极性,评审工作不认真,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5.供应商对于评定分离政策的理解有偏差不了解,简单认为理解就是单位自定,参与投标的积极性不高;
  6.可适用自定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意见诸多。


  ————如某些专家所说,实行“评定分离”后,招标中国的春天来了吗?相反,人们看到如下现象:采购人、供应商、评标委员会都不满意!
  中国招标最根本的问题是什么?越来越多的“走形式标”产生的原因是什么?是定标权吗?
  ————请论坛上的某些专家三思!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新浪专业招标博客,内容详实,版面唯美:http://blog.sina.com.cn/u/108853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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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4-20 14:09:12 |只看该作者
感觉一些专家把“评定分离”想太好了,总说能解决招投标的大部分弊端。在现在的情形下不知道可行性有多少。。。

感觉还有一段好长的路要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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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4-19 22:03:23 |只看该作者
有木有水上一片葫芦不知按哪个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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韬光养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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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9 18:50:16 |只看该作者
评委的专业技术水平可以体现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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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4-19 12:25:37 |只看该作者
  从本文中,可以管窥出以下几点:


  1.评定分离并未解决一些专家所称的中国招标最根本的问题——招标人定标权被剥夺的问题;
  2.评定分离并不受采购人、供应商和评标委员会待见;
  3.关于评定分离的改进建议,如下步只适用抽签法等,违背《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上位法的规定。


  此外,为该市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们支个歪招。


  根据《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这里法条用的是“应当”哦,该怎么做不用细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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