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601|回复: 1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释义到底权威性有多大?复核与重审有区别吗?

[复制链接]

96

主题

6

好友

5398

积分

风云使者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7-31 12:52: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释义到底权威性有多大?复核与重审有区别吗?

学习条例释义,结合现在的业务,发现在146页里的一点疑问:
1.jpg

2.jpg 3.jpg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


释义146页,专家重新审查的三种情形,第一种,评审中的复核。说的就是通知的规定,我很赞同。
第147页上半页,第二种,重新评审,是指活动完成后,而且不得以任何理由重新组织评审。我同意。
关键是147页下半页,重新评审--可以重新评审的情形。。。。。。可以组织原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我不同意了。
而且,这半页的说法和146及147上半页说法也矛盾。

通知明确规定,除外情形出现时应现场修改,也就是说,这是复核环节的问题,这个重新评审是现场的更正。而一旦报告完成,委员会解散,再度的评审就不行了,不论是否还有这些除外情形。因为整个第三条说的都是现场评审的纪律。

我觉得释义本身就矛盾,同样的69号文。146页说的是复核,147页又划归到重新评审了。148页又再度强调了这是重新评审。

所以,问题归结为,通知里说的是复核还是重新评审?或者说,通知说的是评审现场还是后期?我认为是前者。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gzztitc + 1 认真研究 ,提出问题,请教大家

总评分: 威望 +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6

主题

6

好友

5398

积分

风云使者

沙发
发表于 2015-7-31 12:57:03 |只看该作者
147页是把这些情形归为可以组织重新评审的情况了。147页倒数第三段,第一句话明显就是释义修改了法条的规定。这句话非常错误,严重误导。

但是法里只说了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不得组织重新评审。

这个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和通知的名列似乎应该不是同一个东西。

所以,释义这样做我表示怀疑。

还有,释义增加了一个,,政策功能价格计算错误,,,,这是什么意思?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如果上述几条是所谓国务院规定的情形,那么难道当场还要写书面报告吗?不会吧。

所以,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重审的情形,肯定不是通知说的几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只有一个,就是被质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6

主题

6

好友

5398

积分

风云使者

板凳
发表于 2015-7-31 14:09:21 |只看该作者
切克闹老哥来解答一下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5

主题

14

好友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地板
发表于 2015-7-31 14:26:05 |只看该作者

回 only1u 的帖子

only1u:147页是把这些情形归为可以组织重新评审的情况了。147页倒数第三段,第一句话明显就是释义修改了法条的规定。

但是法里只说了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不得组织重新评审。

这个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和通知的名列似乎应该不是同一个东西。
....... (2015-07-31 12:57)
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可以重新评审的情形就是12年的通知里以及财政部74号令和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中的重新评审情形。这几个文件或者办法都是国务院财政部门颁布的,不是这些还有哪些,难道还是发改委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里的那些?扯远了吧
出现了这种情形不代表不需要履行手续,74号令也是财政部门颁布的但是公开招标出现货物服务投标单位不足两家需要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的,还需要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这是因为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法定监管部门,不向因为相关规定是财政部门颁布的就不需要汇报或者申请,这不乱了么,如果都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操作人员可以指鹿为马随意变更或者随意改变程序,财政部门没收到申请或者汇报怎么知道你这出现了什么状况,是否是规定的情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各级财政部门是各级政府采购的管理者,出现了国务院财政部规定的重新评审情形,你不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报告,难道还要去北京向国务院财政部申请?相关规定是国务院财政部门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由各级财政部门具体执行本级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权利,程序到位很难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6

主题

6

好友

5398

积分

风云使者

5#
发表于 2015-7-31 14:33:22 |只看该作者

回 哟切客闹 的帖子

哟切客闹: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可以重新评审的情形就是12年的通知里以及财政部74号令和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中的重新评审情形。这几个文件或者办法都是国务院财政部门颁布的,不是这些还有哪些,难道还是发改委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里的那些?扯远了吧
出现了这种情形不代表不需要履行手续, .. (2015-07-31 14:26)
通知里说的是复核还是重新评审?或者说,通知说的是评审现场还是后期?我认为是前者。

请老哥回答我这个问题。

如果是分算错了,您的意思是,按照通知要求要重新评审,还要上报同意?

请您确认这个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6

主题

6

好友

5398

积分

风云使者

6#
发表于 2015-7-31 14:36:58 |只看该作者
政策功能价格计算错误,,,,这是什么意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5

主题

14

好友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7#
发表于 2015-7-31 14:44:59 |只看该作者

回 only1u 的帖子

only1u:通知里说的是复核还是重新评审?或者说,通知说的是评审现场还是后期?我认为是前者。

请老哥回答我这个问题。

....... (2015-07-31 14:33)
政府采购监督不是走个形式,应当是全方位的监督,全过程的监督,出现问题当然是要按程序解决,实施条例出台前,没有规定必须先向财政部门报告,但在实施条例出台后,自然是需要财政部门的报告才行。
另外实施条例里很明确没有对重新评审进行过多的说明,唯一的就是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重新评审情形,因此在国务院财政部没有对过往的通知或规定进行修改或出台新的规定之前,肯定是以现有的规定为准,即12年的通知、财政部74号令和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12年的通知因为74号令和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在这两年的出台,我个人认为其对于重新评审的规定现在只限于招标方式。
而且随着实施条例的出台,我个人认为会修改一部分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在未修改之前还是按现有的来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6

主题

6

好友

5398

积分

风云使者

8#
发表于 2015-7-31 14:49:25 |只看该作者

回 哟切客闹 的帖子

哟切客闹:政府采购监督不是走个形式,应当是全方位的监督,全过程的监督,出现问题当然是要按程序解决,实施条例出台前,没有规定必须先向财政部门报告,但在实施条例出台后,自然是需要财政部门的报告才行。
另外实施条例里很明确没有对重新评审进行过多的说明,唯一的就是除国务院财政部 .. (2015-07-31 14:44) 
通知里说的是复核还是重新评审?或者说,通知说的是评审现场还是后期?我认为是前者。

请老哥回答我这个问题。(还没回答)

如果是分算错了,您的意思是,按照通知要求要重新评审,还要上报同意?

请您确认这个问题。(您的意思是应该上报)

我一直在说的是公开招标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5

主题

14

好友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9#
发表于 2015-7-31 14:50:20 |只看该作者

回 only1u 的帖子

only1u:政策功能价格计算错误,,,,这是什么意思? (2015-07-31 14:36)
实施条例 第六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价格评审优惠 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以及可能有相应内容的地方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6

主题

6

好友

5398

积分

风云使者

10#
发表于 2015-7-31 14:50:36 |只看该作者
我跟老哥交流很费劲啊,老哥为啥不是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呢?干着急。。。。
可是老哥对我帮助又很大。。。

不管怎样,多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5-1 07:05 , Processed in 0.062489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