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行统一行政监管
时间:2015年11月2日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日前,省政府批复同意我市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结束该领域行政监管“九龙治水”的现状,减少多头执法,提高执法效率。据了解,蚌埠是该项工作全省唯一试点城市。
今年,我市在机构改革中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管。“在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综合监管后,如何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在市辖区范围内履行好行政处罚权,依法依规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已成为当前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一项紧迫任务。”市法制办法规科科长于伟峰介绍说,省政府批复将蚌埠作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唯一试点城市,是一次新的尝试,且在全国都有示范意义。
有关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作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行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交通道路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土地交易、政府采购、电力设施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省人民政府批准行使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相关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经集中的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于伟峰说,开展这一改革的目的在于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行政处罚权集中后,多头执法的现象将进一步减少,执法成本降低,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秩序也将得到进一步规范。
据介绍,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省政府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等制度,稳妥慎重,逐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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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色彩是本人加描的,仅供参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