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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主动告诉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违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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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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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7-20 17:32: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font size="4">现在有这么现象,由于项目不是很大或公告的时间和渠道或其他的原因,招标人分析可能潜在投标人不多,为了避免这个项目流标,于是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主动收集项目所在省或其他省或全国符合资质等条件潜在投标人的联系方法,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告诉潜在投标人,主动把项目的信息告诉他们,请他们有兴趣参加投标,这么做违规、违法吗?</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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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7-20 20:59:12 |只看该作者
可以的,完全没有问题!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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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板凳
发表于 2007-7-21 14:10:03 |只看该作者
会不会让人怀疑有邀请招标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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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地板
发表于 2007-7-21 14:30:40 |只看该作者
我从来不通知

你叫人家 是让人来中标的呢!还是不中标的呢!

中标的人家会感谢你!不中标人家肯定你是叫人来陪标的,还让人买标书,直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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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5#
发表于 2007-7-21 15:15:12 |只看该作者
<p>[quote]引用第3楼乌拉乌飘2007-07-21 14:30发表的: 我从来不通知quote] </p><p>关键是有人需要通知?通知违法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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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7-7-23 08:02:10 |只看该作者
国际招标,我们公司总是公告和邀请函同时使用。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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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7#
发表于 2007-7-23 08:43:52 |只看该作者
法无明文禁止皆自由
简单点说:可以
新手上道 请多关照 :) QQ:6789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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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8#
发表于 2007-7-23 08:52:03 |只看该作者

应该没问题

我觉得应该没问题吧招标公司发邀请关键在于供应商要仔细看招标项目、采购单位等详细内容容再确认自己参不参加投标不可能每次招标都会中也不可能每次招标都是陪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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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9#
发表于 2007-7-23 09:28:22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0楼yqzgb2007-07-20 17:32发表的:
   现在有这么现象,由于项目不是很大或公告的时间和渠道或其他的原因,招标人分析可能潜在投标人不多,为了避免这个项目流标,于是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主动收集项目所在省或其他省或全国符合资质等条件潜在投标人的联系方法,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告诉潜在投标人,主动把项目的信息告诉他们,请他们有兴趣参加投标,这么做违规、违法吗?


提供项目的信息只是跟他们说有这方面的项目,并不把项目的具体内容提供给潜在投标方,我觉得不违规、违法。
________, /, 時間告訴峩,什庅都會變。︶~'︸~ˉ゜︶~﹌    ..メ.希望.壹苆嘟變嘚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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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基层招投标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7-23 09:32:19 |只看该作者
应该是可以,公告发出后,可采用电话等方式通知一些具备相应能力的公司,请其注意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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