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平台建设两次改革实现四个转变,如何做到的?
发布日期: 2016-09-09 作者: 浏览次数:5 来源:李雪曼
走进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厦,一万多平方米的交易场所让人眼前一亮,开阔明亮的大厅、井然有序的交易流程、热情周到的服务,还有开标室、专家抽取室、集中监控室、独立评标室等让人印象深刻。
据了解,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格局下,焦作市立足“预防腐败、规范运行、服务发展”,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改革,重构体制机制,重塑制度规则,努力构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新秩序。
两次改革实现平台彻底整合
改革并非一帆风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也不例外。据了解,焦作市先后进行了两次公共资源交易改革。
2010年6月,焦作市进行了第一次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主要整合了原焦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和土地交易中心,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还成立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管理办公室和监督办公室,具体职能分别由焦作市发改委、焦作市监察局承担,形成“一委、两办、一中心”的交易组织架构。焦作市公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第一次整合并不彻底,加之交易机构责权不明晰,交易中心“婆婆”众多等原因,交易质量和交易效率不高的问题长期存在,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公共资源交易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基于这些原因,2014年8月,焦作市启动了第二次公共资源交易改革。
这次改革焦作市吸取前车之鉴,并借鉴其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了彻底整合,对监管机制进行调整。如撤销原焦作市监察局交易监察室、市住建局招标办,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下设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和监督办公室,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公管办”),主要负责牵头组织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交易监督管理;重新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从而建立了“一委、一办、一中心”的交易组织架构。
从“四个转变”看改革成效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预防腐败、规范运行、服务发展”上的脚步从未停止过,尤其是第二次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以来,改革红利逐步释放,成效逐步显现,主要可概括为“四个转变”:即实现由行业监管向综合监管的转变;实现由各自为政向统一规范的转变;实现由标中监管向全流程监管的转变;实现由“人防”向“机防”的转变。
第一个转变的核心是体制转变。根据职能分工,焦作市公管办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并负责交易投诉的受理、督办和通报等;而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从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统管、共同发力”的交易综合监管格局,使交易监管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体内闭路循环”变为“体外开放专管”,压缩了权力干预空间,减少了交易腐败机会。
第二个转变的目标是统一规范。焦作市公管办实施统一进场交易、统一监督管理、统一评标办法、统一交易数据库“四个统一”的交易规则,建立“政府规章+部门文件+内控机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并先后健全规范性文件和制度42个,为交易平台的规范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三个转变的关键词是全流程。焦作市公管办为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管力度,标前大力推行交易文件公示制度,标中推行集中监管、独立评标制。同时,启用视频直播系统,将评标过程同步到候标区大屏幕上现场直播。标后则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履约质量。
第四个转变的基础是信息化建设。焦作市先后投资近1500万元改造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并将场所面积由1000平方米拓展到1万多平方米。同时,还建成集电子交易、信息服务、电子监督等为一体的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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