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四百六十二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国家级CTS2仿真平台采购”(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GC-HG4161798)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9号坤讯大厦9-10层 被投诉人1:国家气象信息中心 地 址:北京海淀中关村南大街46号 被投诉人2: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相关供应商: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36号楼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曙光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工作温度范围”的要求,并提供了虚假的网站截图证明材料。2.曙光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硬盘最大可扩展”的要求,并提供了虚假的网站截图证明材料。3.曙光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缓存分区”的要求,并提供了虚假的网站截图证明材料。4.曙光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LUN容量压缩”的要求,并提供了虚假的彩页证明材料。5.曙光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重删与压缩”的要求,并提供了虚假的彩页证明材料。6.曙光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质量管理”的要求,并提供了虚假的彩页证明材料。本机关依法受理调查,并作出了投诉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1、2、3、4、5、6,经查,曙光公司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不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扣除相应得分后,曙光公司排名第二,中标结果无效。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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