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搜救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包1:小型手持式雷达生命探测仪)”(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CEIEC-2019-ZM02-0056)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湖南华诺星空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B7栋
被投诉人: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A座(6-23层)
相关供应商1:武汉特斯联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和平大道750号绿地国际金融城A01-1地块一期3号绿地楚峰大厦36楼3601室
相关供应商2:北京中安锐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安锐盾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20号F-204
当事人: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8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本项目评审过程存在打分不公,中标结果有失公允。投诉事项2为:中安锐盾公司产品投标报价太低,其产品质量无法保证。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根据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同时,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限期改正。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