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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通报三起药品采购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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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就总是竞拍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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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7 14:07: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卫生部关于三起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典型案件的通报

    卫生部2日通报了三起顶风违纪违法收受医药企业回扣款案件,三起案件的涉案总金额近37万元。

    涉及人物包括:江西省东乡县人民医院原院长董某、原药械科科长危某;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原副主任医师徐某;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陈江医院原院长王某及数名临床科室负责人。

    董某,原系江西省东乡县人民医院院长,于2005年-2007年先后收受医药企业钱物折合人民币37820元。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有关部门依纪依法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撤销其东乡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危某,原系江西省东乡县人民医院药械科科长,于2005年-2007年先后收受医药企业回扣人民币21200元。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有关部门依法撤销其东乡县人民医院药械科科长职务。

    徐某,原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骨科副主任医师,于2006年6月-2007年1月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某医疗器材公司回扣人民币99000元。检察机关鉴于其有立功表现,决定不起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济医院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湖北省卫生厅依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并在全省卫生系统通报了此案。

    王某,原系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陈江医院院长,于2006年初-2007年4月先后收受药品回扣人民币9万元,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陈某、朱某和邓某,分别系原陈江医院医务科长兼急诊科主任、外科主任和妇产科主任。3人于2006年12月-2007年5月分别收受药品回扣人民币41714元、38739元和42078元。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3人拘役4个月、2个月和4个月。

    通报指出,全国卫生系统从业人员都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自律,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加强防控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坚决查处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世上最累人的事,莫过於虚伪的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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