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05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业主废标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15

积分

新手上路

楼主
发表于 2006-4-19 17:01:39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此问题,我的看法是,业主是有这个权力的,关健看如何运用,运用的合法,就可以废标。
如果事先公布了最高限价,也就是当所有投标人都超过了这个最高限价,就都可以废掉。
如果没有事先规定最高限价,超出了预算价,且预算价是经项目审查部门批准的,可借用30号令第64条废标也并无不可,我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5-19 13:51 , Processed in 0.050195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