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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模式”探路招投标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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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3 08:39: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0年08月23日 07:37 来源: 经济参考报

  针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安徽省合肥市通过体制改革、制度创新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大刀阔斧改革招投标管理体制,打破条块分割、利益壁垒建 立 全 市 统 一 的 招 投 标 “ 阳 光 平台”,用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化手段配置公共资源。

  专家们认为,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合肥模式”从源头上铲除了腐败现象滋生土壤,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实现权力分解配置科学化、权力运行规范化、权力监督制约常态化的成功实践。

  造“无菌室”:挤压“权力寻租”空间

  自2006年8月发布《关于建立合肥招标投标统一市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以来,合肥市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日见成效。据合肥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安列介绍,这项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全市统一的招投标交易平台,各类政府采购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勘探开采权转让、国有集体产权股权转让等,必须一律“进场交易”,对于“场外交易”有关部门不办理后期手续,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2007年初合肥市出台第126号政府令,把全市原隶属建设、财政、工商等7个不同部门涉及招投标业务的114项执法权集中委托合肥市招管办统一实施,在全国率先实现招投标集中委托执法。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主任耿延强告诉记者,在“统一平台、集中进场、综合执法”实行前,这些社会公共资源和国有资产交易大多分散在各个部门、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等,“行政权力色彩浓厚,权力寻租空间较大”。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纪检组长黄守强说,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领域一直是腐败、特别是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往往出现“一栋大楼盖起来,一批干部倒下去”的现象,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最大限度遏制了“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的空间。

  耿延强、黄守强都表示,合肥市搞招投标改革就是要建一座“无菌室”,把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等都“赶”进来,让大家在公平、公正、透明的环境下同台公开竞争。这项制度实行不久,纪检部门发现有100多项工程、采购等没有“进场交易”,立即叫停、作废,处理了一批责任人。“现在各个部门、区县的领导都知道这是高压线,谁都不敢碰了。”

  为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合肥市委、市政府近年来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大建设,2006年3月份以来,仅交通建设就已累计投入726亿元,是“九五”、“十五”时期总投资的近4倍,生态环保、老城区改造、新区开发等资金投入也相当巨 大 。 安 徽 省 纪 委 副 书 记 吴 秀 兰说:“合肥市在大建设中,工程项目多,使用资金量如此之大,却未见一个干部倒下,实属少见,招投标管理功不可没!”

  包河区区长胡启生说,合肥市大刀阔斧改革招投标管理体制,不仅保护了干部,也让各级领导干部从“拉关系”、“走后门”中解脱出来,把精力集中到干事业上,“大家都知道找区长不如找市场了”。

  建“防火墙”:堵住权力运行“风险点”

  企业相互串通围标、串标,招标工作人员、评委徇私舞弊等等是招投标市场的“常见病”。耿延强说,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像病毒侵蚀着招投标的公正、廉洁,如果不有效防范、治理,“统一平台、集中进场”反而会酿成“集中腐败”。黄守强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随着不法手段越来越高明、越来越隐蔽,市场的管理制度、技术手段等也必须像电脑防病毒软件一样即时更新、升级,这样才能发挥“防火墙”的作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提出“找不出风险点才是最大的风险”,重点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对招投标整个业务流程、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逐一排查“风险点”,制定相应防范对策,用制度制约权力、规范行为。

  合肥市7位专家评委去年因收受电梯供应商23.9万元感谢费,被以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到两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 黄 守 强 说 : “ 这7位 专 家 出事,就是因电梯行业安徽省的专家就这几位,企业很容易掌握。”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随后将专家库拓展至跨地区、跨行业,实行重大建设项目专家评委异地抽取,针对运行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成立三年来先后建立80多项规章制度完善市场运行规则,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比如,“有效最低价中标制度”限制评委自由裁量空间;资格审查方式变“资格预审”为“资格后审”,让想围标、串标的企业无从下手;中标单位风险包干制、企业失信惩罚机制、设计失误全额赔偿制等。

  信息技术的成功应用也是合肥实现招标投廉洁、公正、高效的重要手段,通过信息化建设对现行招投标监管方式进行全面、系统改造,把“人治”让渡给“电脑”,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

  记者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看到,评标专家名单由电脑自动生成后,电脑、通信系统自动直接将评标时间、地点信息发送至专家手机本人,同时名单密封打印,任何企业、个人都无法提前获取专家信息,专家在通过评委身份证门禁系统检测、上缴手机到达开标现场时才能获知投标企业情况,在评标时全程电子录音、录像,纪检人员、业主通过监控设备实时察看,中心聘请的数十名社会监督员现场监督评标,发现问题有权随时质疑、叫停。去年开始,中心开辟招投标网上报名,建立投标单位会员库,把投标人的资信、企业等基本信息录入数据库,将会员库存与市场准入、资格审查等有机结合,既可遏制串标、围标,也降低了企业投标成本。

  三年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清出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评委34名,对52家存在违约和不良行为的企业记入“黑名单”,没收保证金、罚款、停止交易资格“逐出市场”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成“聚宝盆”:三年节约资金、资产增值319亿元

  合肥市黄金商业带淮河路一处8000平方米的商铺,是国有资产,多年来主管单位以8年560万元租金出租。市里规定公房租赁必须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公开竞拍后,这处房产通过现场竞价,最终以8年2 .2亿元租金成交。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副主任刘冰说,通过公开招标杜绝“权力寻租”、“关系寻租”充分发挥“发现买主、发现价格”的功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了制度保证。

  在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一律“进场交易”的同时,合肥市从去年开始实行重点建设项目钢材、水泥、沥青等8种主材集中招标采购,去年底开标的首批主材集中采购项目,总预算11.2亿元,总中标金额9.6亿元,仅此一项节约资金1 .6亿元,耿延强说:“集中采购一结束,建材大幅涨价,中标的供货商都是全国行业龙头,他们说,你们合肥市的领导太精了,不光省了大把的钱,大规模采购供货质量、时间也更有保证,不过我们也不用再找关系、给工程承包商回扣了。”

  截至今年上半年,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完成项目9604个,签订合同金额908亿元,节约资金和资产增值319亿元,节约率达25%,其中,仅通过各类工程招投标,共节约建设资金155亿元,建设成本平均节省20%至30%。去年合肥市政府及国有投资进场交易项目、交易规模两项指标都超过安徽省其他16个市总和,位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

  8月9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将挂牌成立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安徽省环境能源交易所、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等三个新型专业产权市场。耿延强说,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将在三年内实现年进场交易规模超千亿元,目标是建成区域一流、全国领先的资本要素大市场,成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聚宝盆”。
充满劳绩,但人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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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8-23 09:20:02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觉得:
  合肥模式,宣传意义或许比实际意义更大些。“统一平台、集中进场、综合执法”实际上许多地方都在做了,只是没有这么大张旗鼓地宣传而已。
  一分为二地说,“统一平台、集中交易、综合执法”是一种改革方向。但是,说这种招投标模式的改革能建立“无菌室”,恐怕有过度夸大其功能之嫌。
  招投标领域的腐败,有监管模式方面的原因,也有体制方面的原因。招投标领域的腐败,有的表现在招投标过程中,有的表现在标前或者标后阶段。因此,这种腐败,不是仅仅创建一个“招标评标模式”就可以全部防范得了的。


  我没有仔细研读过“合肥模式”的体制架构。如果没看错的话,合肥模式中,“交易中心”是“招管办”的下属机构。如果是这样的话,会不会形成新的“管办不分”呢?会不会把原先的“分散腐败”变成“集中腐败”呢?
  “交易中心”是一个操作机构,“招管办”是一个监督机构。让“招管办”去监督自己下属的“交易中心”,是不是一种新的“同体监督”呢?

  
  希广大网友积极发表见解。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新浪专业招标博客,内容详实,版面唯美:http://blog.sina.com.cn/u/108853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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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你又这么拼命工作。。。~~

板凳
发表于 2010-8-23 09:22:55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一直在喊规范化,但从未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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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3 11:36:49 |只看该作者
建立全市统一的招投标采购平台倒是个方向。集中采购吗。
什么时候可以两法合一啊?招标不就是采购吗?其实是一个事,无非就是资金来源不同,有一个“公共采购法”不就全概括了。与采购有关系的法都是两个,更别说行业间的。。。如何建立全国统一的采购平台?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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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3 11:39:36 |只看该作者
一、合肥这个模式听说在外省早就有先例,但据说实际操作并不理想多有解散的行为(道听途说,如果有知道实际的全国其他省的同行给个答案)。
二、合肥模式目前在安徽全省被学习利用,并被发扬光大(安庆和滁州走在更前列)。
    1、最低价中标(合肥市招投标中心宣称有效最低价,至今不懂什么是有效及如何界定,本人曾另外写文章描述过)大行其道,整个招标完全变成走形式的招标,如果这样我们还需要考什么招标师啊,懂汉字的都可以去那里工作了---当然他们不需要任何资质一样可以招甲级资质才能招的标!
    2、政府直接参与招标具体操作,有行政干预之嫌。合肥市招投标中心是合肥市级财政资金唯一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其本身就违反国家法律,那么在地方上都跟风采用,很多招投标中心人员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各种离奇的结果和办法让人无法适应,果然安徽特色的招标。
    3、政府与民逐利。如果各地政府下属的招投标中心为非盈利单位(其实官办的本来就是非盈利机构,这个政府采购法中明确规定)那么我们也无话可说,可现在安徽省这些官办招标代理有几个不收费,而且代理费完全没有商量余地(服务质量更是没有商量余地),在这样有利益条件下的官办招标代理,我们该用什么眼光看待呢?
三、这篇文章的转载者不知道目的何在,合肥市的模式在这个网站是不受好评的,我记得版主还专门07年行文探讨过合肥模式,被批的一塌糊涂,你现在又转一次想大家继续批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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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3 11:41:33 |只看该作者
不过合肥的改革力度好像确实挺大的,把原来的各个交易中心都与原来的行政主管单位分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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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3 12:51:43 |只看该作者
引用楼主临耳于2010-08-23 08:39发表的 “合肥模式”探路招投标体制改革 :
2010年08月23日 07:37 来源: 经济参考报

 .......
力度看来很大。
请访问我的专栏:https://www.zhihu.com/column/c_136952026895255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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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11:58:30 |只看该作者
在地摊上,吆喝声最响者,往往是质量最差的!
缺什么,吆喝什么!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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