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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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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急!请问评标结束后,投标文件的正本是否必须由采购代理机构保管?有否明文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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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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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7 16:48:59 |只看该作者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二十四)需要存档的其他材料。
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副本,应当自施工合同接受备案之日起,保存六个月后方可处理。  
第八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收集、整理、归档的招投标文件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一)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及其附件;
附件包括: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或者备案文件的复印件;
2、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
3、满足招标条件的其他材料的复印件。
    (二)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和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表;
    (三)单独委托编制施工标底的标底编制委托合同;
    (四)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五)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一览表;
(六)资格预审文件,中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材料;
(七)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与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及其发放、确认的记录;
    (八)资格预审情况报告;
    (九)招标文件以及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十)招标文件以及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发放、签收记录;
    (十一)标底;
    (十二)投标文件签收、评委签到记录;
(十三)清标情况报告;
(十四)评标报告;
    (十五)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十六)中标结果公示表;
    (十七)中标通知书;
    (十八)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
    (十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流程表
    (二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意见书;
    (二十一)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副本;(二十二)需要存档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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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12#
发表于 2010-11-18 16:03:35 |只看该作者
正本由招标人保管,代理机构只留有自己存档备案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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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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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社区劳模

13#
发表于 2010-11-18 16:33:28 |只看该作者
谁保管不是问题,保管好才是问题。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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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一滴水

招标师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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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5:11:57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觉得投标文件的正本应该交由招标人保存,因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很多有关于方案、报价、结算方面的内容需要参考原投标文件,还有就是如果工程进行过程中出现了经济问题或是其他,需要调阅投标文件,作为公安机关等立案资料时,也需要此内文件,按照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的原则,交给招标人保存比较合适,至于招标人对于资料的管理问题,如果行政机关发文强调,我觉得不是很难做到的事情。
一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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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总版主

好人一生平安

Rank: 8Rank: 8

2011年元宵节宫灯图标 2011年金兔迎春庆新年许愿兔图标 2010感恩节许愿灯 招标师徽章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金点子奖 最爱沙发

15#
发表于 2010-11-23 15:15:18 |只看该作者
正本应该由招标人保存。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新浪专业招标博客,内容详实,版面唯美:http://blog.sina.com.cn/u/108853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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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16#
发表于 2010-12-28 09:57:20 |只看该作者
首先同意9楼的说法。另外招标人还要应对各种各样上级部门的检查,没有正本还真难办。招标人也要有良好的档案管理,保证存档15年以上。一开始,我们的招标代理也要留正本,被我们拒绝了,只能给他们留副本和电子版(拷贝),而且有一定的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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