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988|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有效合同、无效合同等的总结

[复制链接]

1

主题

430

好友

5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最爱沙发 忠实坛友 社区明星 金点子奖 招标师徽章 版主勋章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8 14:25: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有效合同

(1)主体资格;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目的合法;
(4)形式要件。
自成立时有效
无效合同

欺诈、胁迫订立,损害国家利益
自成立时无效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可撤消合

欺诈、胁迫的
未撤消:自始有效
被撤消:自始无效

乘人之危的

重大误解的

显失公平的
效力待定合同
限制/无民事行为人订立的合同

纯获利益的
有效

与年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

其他
效力待定
无权代理合同

表见代理的
有效

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
无效

其他
效力待定
无权处分合同

事后取得处分权的
有效

第三人善意取得的

其他
效力待定

总结几个要点:
一、 掌握:无效合同的5种情况都是因为欠缺要件(3),可撤消合同的4种情形都是因为欠缺要件(2),而效力待定合同的3种情形是因为欠缺要件(1)。
二、可撤消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有极大区别。可撤消合同能否撤消要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最终裁定;效力待定合同最终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合同外的有权人是追认还是拒绝。
三、尤其注意: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合同、无权处分合同并不全是效力待定的,里面有几种类型是有效的。例如:儿童购买雪糕一只,其父母对该买卖合同并无拒绝权。
四、还要注意:无权代理中,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符合无效合同的第(2)种情形。这也不属于效力待定。
五、只要合同无效,合同被撤消,我们就说双方之间没有合同依据。之前任一方从对方取得的财物或其他利益,均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hetan719 + 5

总评分: 威望 +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5

好友

3795

积分

精灵王

最爱沙发

沙发
发表于 2012-11-30 09:55:14 |只看该作者
收藏,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1-17 13:04 , Processed in 0.072806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