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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语
招标采购是一种通过市场竞争交易择优选择标的的一种手段,因此,招标采购存在风险是交易过程中的必然现象,也是市场经济中不可回避事件。招标人正确认识风险类别和风险预防手段和方法,而招标采购中树立风险意识,建立风险识别、判别机制,则是有效防范招标采购风险,实现采购标的,进而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提高经济效益、保护项目质量的前提条件。为此,需开展以下工作:
⒈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机制、倡导诚信文化是预防人为招标采购风险的基础人是市场交易的分子,也是促使招标采购成功或者失败的责任者。市场经济交易的基础是当事人诚实守信,而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人为故意或者过失导致的风险,大多来源于当事人不遵纪守法或不诚信履约。所以,完善社会诚信体制,建立诚信文化,进而促成当事人诚信守约,市场管理者依法行政维护市场秩序,进而实现诚信获奖、失信受惩的氛围,是防范人为因素造成的招标采购风险基础,也是社会管理者需要着手研究、探索的课题。
⒉对招标采购中行为人能力和择优方法研究是预防招标采购风险的手段招标采购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从本质上讲都是服务于招标人,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风险与上述三方的服务能力高低有很大关系。故此,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应组织对上述三方以往履历展开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和数据,采用多元统计分析建立服务能力客观评价模型,用定量分析方法确定上述三方服务能力及相关指标,进而指导招标采购择优选择机制是实现招标采购标的的手段,同时也是规避或减少采购过程中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中标择优方法直接关系到招标人能否择优选择一家符合其期望的标的,为此,行政监督部门和行业组织应调查、分析招标采购市场上各类择优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择优确定中标人的优化模型,以在招标采购中实现真正的“优胜劣汰”,推动招标采购“择优”机制实现,为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反腐倡廉”做出贡献。
⒊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行政是预防招标采购风险的保障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担负着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查处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基本秩序的重要职责。一方面,招标采购中行为人违法导致招标采购失败,迫切需行政监督部门及时查处和纠正;而另一方面,行政监督部门由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招标投标活动,这当中就有个适度问题,要“作为但不乱作为”。所以,建立招标采购预警、发现和惩处机制和行政监督标准程序,是防范当事人违法造成招标采购风险的保障,这就需要甄别当事人出现的各种行为及阶段表象,并对其危害进行分析,以真正实现“守法获益、失信受惩”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作者单位:李帅锋,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毛林繁,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献:
[1] 朱宏亮,成虎.工程合同管理.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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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毛林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理论与实践.AmericanResearch Press,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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