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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全网齐动员,搜出“围标、串标、串通、串通投标、其他串通行为、买标、卖标、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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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5 14:30: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从事和接触招标投标工作和活动的过程中,经常接触这些“围标、串标、串通、串通投标、其他串通行为、买标、卖标、挂靠、出借资质等”这些词,而且有一种熟视无睹的感觉。

       但对这些词的出处、概念,性质、外延、内涵以及如何定性的问题,我们似乎不需要,但是真正有效的使用这些词能有几回,似乎都在提供给领导的讲话稿中出现。

       那我们一起来找找这些词的出处、概念,性质、外延、内涵以及如何定性的问题?如什么法、条例、办法的第几条第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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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ztitc + 2 补奖 ;楼主 提出了一些常用基本概念需要弄清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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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5 15:26:35 |只看该作者
佩服楼主出题。
前几天还讨论“招标”的“标”,就好好掰扯了一阵子,今天掰扯这些词,估计更难了。[s:125]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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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签名,写一个吧~不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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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8-5 15:35:21 |只看该作者
光是定义,就够麻烦一阵子了,举例来说,估计正式文件中尚缺乏对“围标”一词的定义。围标还分半围、全围等,其他的就更不用多谈了……
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招标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PMP。 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上海市设备监理评标专家、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特聘专家、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讲师、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青年设备监理工程师学术委员会会员、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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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8-5 17:38:23 |只看该作者

回 首批招标师 的帖子

首批招标师:光是定义,就够麻烦一阵子了,举例来说,估计正式文件中尚缺乏对“围标”一词的定义。围标还分半围、全围等,其他的就更不用多谈了…… (2013-08-05 15:35)
版主是首批招标师,相信版主丰富的招投标的知识。这些词不一定都有定义,但是大家一起搜搜这些词是出之哪条法律法规的?我关键想知道这些词是“怎么来的,不需要是怎么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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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8-5 17:43:31 |只看该作者
[paragraph]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试着对串标、围标做出过定义。转载如下,供大家批评:

1.串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对“串标”作出如下定义:所谓串标,是指通过“相互串通投标”或“相互串通招投标”,以达到规避合法竞争,共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利益的行为。

2.围标
关于“围标”,在法律层面似乎没有找到确切的表述。但是在工程招标实践中,“围标”现象时有发生,在一些地区还表现得十分猖獗。
在实践中,所谓围标,是指在招标过程中,多家投标企业事先约定,针对招标文件做出多份不同或雷同的投标文件,并在报价、技术标书等方面做足文章,以最终实现让其中的某一投标人中标的行为。

3.联系与区别
根据围标的表现特征,我们发现:所谓的“围标”,是指没有招标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参与,仅以投标人之间相互事先串通,然后约定以某种方式实现其非法目的。

因此,“围标”是串标的一种特殊形式。广义的串标,包括“围标”。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新浪专业招标博客,内容详实,版面唯美:http://blog.sina.com.cn/u/108853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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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8-5 17:50:35 |只看该作者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佩服楼主出题。
前几天还讨论“招标”的“标”,就好好掰扯了一阵子,今天掰扯这些词,估计更难了。[s:125]  (2013-08-05 15:26) 
总版主,不是我出的难题,而是这些词时刻出现我们眼前和领导的报告里,但一旦出现问题的时候,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就傻眼了,不知道这些的出处,也不知道这些词的含义,从事的招投标的有关部门更不知道,那怎么认定““围标、串标、串通、串通投标、其他串通行为、买标、卖标、挂靠、出借资质”?既然无法认定也就无法打击处理。到现在到了“围标、串标、串通、串通投标、其他串通行为、买标、卖标、挂靠、出借资质”是哪个部门去打击都迷糊了?公安?不是。行政监督?不是。检察?不是。监察?不是。都不是,哪到底是哪个部门受理管辖呢?没有!这就是招投标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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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6 09:32:48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老朽2009年的一个帖子,见: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30073
现贴出,供参考。

咬文嚼字
-串标与围标-


前两天,有人问我:什么是串标?什么是围标?两者有何区别?

特别是关于两者的区别,还真一下子难以给出确切的答案。在网上搜索了一下,也未找到答案。

还是自己动脑筋想想吧!以下是老朽思考的结果,写出来供大家欣赏。

一、
串标定义

串标,系指若干个投标人串通起来合谋投标的违法行为。

二、
围标定义

围标,系指若干个投标人联合(串通)起来围攻一个招标项目,以非法获得中标。

三、
两者的区别

实际上,两者没有区别,系指同一个事件,只是描述的侧重点不同。“串标”侧重于行为本身的描述;“围标”侧重于行为目的的描述。可以用一句话将两者联系起来一并描述:

串标和围标,系指若干个投标人串通起来去围攻一个招标项目以达到中标的违法行为。  

老朽以为,将“串标”与“围标”这两个词专门给投标人比较好,让这两个词汇成为描述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的专有名词。  
      
至于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类似行为用“勾结”或“内外勾结”或“招投勾结”或其它更合适的词汇比较好。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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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8-6 11:36:30 |只看该作者
全部是引进招标采购方式后的“潜规则”用词,不必太当回事。大体知道指的啥即可。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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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6 12:26:00 |只看该作者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部门规章中法定的词语有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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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6 14:12:22 |只看该作者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
全部是引进招标采购方式后的“潜规则”用词,不必太当回事。大体知道指的啥即可。
不是“潜规则”用词。我希望大家搜搜他们的出处,一个看看哪些次“潜规则”用词,哪些是出自某条法律法规,我们必须
太当回事,如果自己从事的人都不知道这些的出处,这真的不把招投标当回事


围标”找到2处出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
五、坚持依法处罚,进一步严肃法律制度约束
各级财政、监察、审计、预防腐败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检查,
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要通过动态监控体系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采购单位逃避政府采购和其他违反政府采购
制度规定的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要完善评审专家责任处罚办法,对评审专家
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以及在评审工作中敷衍塞责或故意影响评标
结果等行为,要严肃处理。要加快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
依法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要加快建立对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和
社会代理机构的考核评价制度和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引入公开评议和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对
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考核结果要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整改情况的跟
踪监管,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不得串通投标;
投标人不得组织或参与围标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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