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126|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货物招标] 关于框架协议采购的疑问?请高手解答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17

积分

新手上路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9 10:48:4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框架协议采购的特点(本段摘抄shjlmh同学的帖子,在此表示感谢)
    1、约定合同单价、技术规格和服务条件等合同要件;
  2、通常不确定采购数量和交货时间或者提供预计的参考数量;
  3、框架协议招标结果有确定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采购人与中标人按框架协议签订实际供货或服务合同;
  4、同一个标的中标人可以不只一个;
  5、比较适用于零散和应急货物和服务的集中采购;
  6、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锁定价格后,当市场价格下降变化时,有缺陷,应尽可能采用分批次集中招标采购方式。

    那么,疑问来了:

    1、如果多个人中标,中标单价如何确定?

    2、如果在协议有效期内,某单次采购金额超过100万,按3号令的要求,必须招标,此时是否需要再次招标?

   
3、是否需要约定价格调整机制,既当市场价格上升或下降幅度非常大时,约定价格调整机制,以保障招标人/投标人的利益,如果约定,应采用怎样的机制?

已有 2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王毅青 + 1 值得讨论
zxc1981 + 3 提出关于框架协议采购问题

总评分: 威望 + 4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5275

积分

风云使者

招标师徽章

沙发
发表于 2013-10-29 11:24:35 |只看该作者
1、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价及评标结果确定最终的中标单价;
2、个人意见,应该进行再次招标;
3、是不是可以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规定价格调整的办法,例如:当市场价格超出(高于或低于)合同价格的?%时,进行价格调整,且仅对超出部分进行调整等方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200

好友

2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无欲而刚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终身成就奖

板凳
发表于 2013-10-29 17:35:56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三个问题俺也在求解?!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2258

积分

精灵王

夏天雨

地板
发表于 2013-10-30 09:01:01 |只看该作者
实际操作中一般这样处理:

1、中标单价不唯一,每个入围中标人还是自已的投标价,会分配不同的区域或数量;
2、不再重新招标,直接采用原中标价;
3、一般固定时间内价格固定不变,不约定价格调整系数。
招标师、一级建造师、法律职业资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3035

积分

精灵王

博士,教授,出版《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与评标1200问》

社区劳模

5#
发表于 2013-10-31 08:39:26 |只看该作者
框架协议采购是指针在一定期限内的重复交易(通常数额不大)而建立了长期合同对该期限内的符合原有规定的每一次交易进行约束的采购方式。通常,
1、同一区域同一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是同样的
2、不确定每次交易的数量,但可设定上限。因为已经招标了,所以不需要再招标,但超出了原有规定的上限,那么应该再招标
3、价格不变,否则应重新招标(原有的框架协议中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275

积分

精灵王

6#
发表于 2013-10-31 09:27:0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s:8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9

主题

107

好友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社区劳模

7#
发表于 2013-10-31 09:44:33 |只看该作者
符合3号令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不适用协议采购,政府采购中协议采购或定点供货也大多适用于小批量采购。
对于协议采购如果是价格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以一次定价,直接订货(各家产品,品牌不同可能单价不同)。对于价格市场变化大或不好定价的较敏感的产品,可采用多家入围然后采购时选择三家再行比价。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658

积分

圣骑士

招标师徽章

8#
发表于 2013-10-31 13:16:13 |只看该作者
一直想搞清楚对于货物类招标,单价合同招标和框架协议招标的区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7

积分

新手上路

9#
发表于 2013-11-4 14:48:32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各位的回答,但是答案好像互有冲突。如果为了规避风险,招标代理是否可以这样做:
1、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如单次采购与本次招标相同货物的金额超过100万,另行招标;
2、对价格波动较大的货物,在招标文件中以及合同中写明价格调整机制;
3、采取多个中标价或平均价。
       对于2、3两部分个人对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吃不准。但是:
1、对于上诉第二项,对于一些招标人想节约采购成本、单次采购货物需要数量不定的但是一定时期内又需要经常采购,且该货物价格波动较大的,个人认为约定价格调整机制是很有必要的;
2、对于上述第三项,则完全是从原有招标采购均确定唯一中标人,而框架协议需要确定多个中标人没有法律法规解释,多个中标价或平均价个人认为法律未禁止,就可以实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331

积分

骑士

10#
发表于 2013-11-5 16:01:01 |只看该作者
1、按各自的投标价分别签合同;
2、已招标经过一次竞争过程视为已对该保护利益进行了保护,不需要再招标;
3、根据行业周期和履约期限长短决定是否需要签署调价合同(可涨可跌),具体与价格指数,价格或者任何可以达成一致的方法,进行挂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5-8 11:19 , Processed in 0.068981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