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380|回复: 2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工程招标] 关于拦标价公布日期问题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9292

积分

风云使者

社区劳模 原创达人 最爱沙发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3 10:41:1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关于拦标价公布日期问题
2013-10-23


    问: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的拦标价公布日期是至少3个工作日还是3天?

    答:
    徐鹰: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市[2005]208号)规定:“提倡在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中设立对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以预防和遏制串通投标和哄抬标价的行为。招标人设定最高限价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公布”。

    毛林繁:
    如题,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设置拦标价,即最高投标限价,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即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


    源自:《招标采购管理》
已有 2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汪才华 + 5
王毅青 + 1 值得讨论

总评分: 威望 + 6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635

积分

圣骑士

招标师徽章

25#
发表于 2014-2-17 15:33:03 |只看该作者
根据条例: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所以说,如果设最高投标限价,应该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出;如果发招标文件的时候没有规定最高投标限价 而后来又想设置,或者说修改最高投标限价,那么这属于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修改,应该在投标截止日前15天发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17

好友

4829

积分

精灵王

24#
发表于 2014-2-17 14:42:08 |只看该作者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毛博士提到的,不是对其做出的修改。而是最迟的发出时间。
        修改的前提,是在发出招标文件,甚至发出招标公告的时候,同步载明了最高投标限价。
      &nbs .. (2014-02-14 15:40)
毛博士提出的截止日15日发出,我认为他解释的潜台词是:毛认为投标最高限价的发出是对招标文件的一种修改。不在于什么时间发出,只要原发售的招标文件没有设定最高投标限价,后来又想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了,这是其实就是对招标文件实质内容的修改,理应在15日前提出,不足的应当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严谨的学风、求实的精神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忠实坛友 社区明星

23#
发表于 2014-2-17 09:31:23 |只看该作者

回 Laochan 的帖子

Laochan:
老朽以为,最高限价应该在投标截止后、唱标前公布。
最高限价(包括投资预算等)是招标人的核心商业机密,岂能提前公布。
    请教钱总版主,何为核心商业机密?既然最高投标限价(包括投资预算等)是核心商业机密,为何应在投标截止后、唱标前公布呢?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174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22#
发表于 2014-2-17 09:14:49 |只看该作者

回 ld5087 的帖子

ld5087:

以前也这么操作过,其结果是招标人给出的限价太低,所有投标人均超限价,流标。视招标为政治任务的招标人而言显然不是个好办法!
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一定要科学、合理,并给投标人留有一定的利润空间。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371

积分

骑士

21#
发表于 2014-2-16 20:07:34 |只看该作者
本地执行标准如下:
建设工程项目的最高限价与招标公告须一起公布,  
机电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开标前3天或5天都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2

主题

31

好友

9955

积分

版主

韬光养晦

Rank: 7Rank: 7Rank: 7

招标师徽章 社区劳模

20#
发表于 2014-2-15 17:49:16 |只看该作者

回 wy072 的帖子

wy072:按照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其效力高于部门规章,虽然看似两个规定是矛盾的,实则很好判断。再有就是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自从《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还没有进行彻底的规范和整理。不过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的,下位法无效。 (2013-10-27 14:37)
道理是明白的,招标办领导是糊涂的,我们通常是内行被外行管,还得低声下气的
好汉不提当年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0

好友

5095

积分

风云使者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招标师徽章

19#
发表于 2014-2-15 10:00:03 |只看该作者

回 Laochan 的帖子

Laochan:
老朽以为,最高限价应该在投标截止后、唱标前公布。
最高限价(包括投资预算等)是招标人的核心商业机密,岂能提前公布。
以前也这么操作过,其结果是招标人给出的限价太低,所有投标人均超限价,流标。视招标为政治任务的招标人而言显然不是个好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174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18#
发表于 2014-2-15 08:51:11 |只看该作者
老朽以为,最高限价应该在投标截止后、唱标前公布。
最高限价(包括投资预算等)是招标人的核心商业机密,岂能提前公布。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627

积分

圣骑士

17#
发表于 2014-2-14 15:50:42 |只看该作者
还有一个就是实施条例是后颁布的,而且效力比部门规章大。
没有实施条列时,三天妥当。但是有实施条例后,再三天前公布应该是欠妥的做法。
个人观点,请指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9-28 16:19 , Processed in 0.074335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