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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采购新规面临非议 2013-08-06 11:29比特网songjiayu 关键字:价格 推荐 协议供货 政府采购
日前,北京市财政局就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3-2015年度办公设备协议供货有关事宜发布通知指出:销售电脑、摄像机等产品,价格超过中关村电子指数参考价格的,企业将可能从政府采购供货商名单中“除名”,此举招致业内遭遇非议。
有专业人士指出,与其将协议供货与中关村电子指数参考价挂钩,何不如直接使用该指数。据了解,有关政府采购部门每年都要进行1~2次协议供货的招标工作,对于单项或者小批量的政府采购项目提供“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和管理。按照规定,协议供货价格是采购的最高限价。但从实际情况看,协议采购成交价基本就是协议供货的价格,就是说,基本就是按照最高现价成交。
对于协议供货价格的管理,有相应一套管理措施,供应商进行价格调整,被要求同时调整协议供货的价格。但在实际过程中,面对几十个门类,数千种产品,监管就成为了一大难题。引入“中关村电子指数”并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管理上的难题,反而会增加新的管理内容。
该专业人士指出,政府采购初衷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扶植民族品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但在实践看,有关部门更热衷价格,将成本节省作为政绩。该专业人士表示,消费类产品,关注采购价格尚无可厚非。但对于企业产品,如服务器、网络、存储设备等,价格并不是采购的第一要素,会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如现有应用环境、现有专业人员知识体系和习惯,以及售后服务知识体系等,很难用一个“框”来定义描述复杂的应用问题。
对于企业级应用,过多考虑价格忽视应用需要,其结果只能是,使用者无权决定采购,有权采购者并不负责应用,造成管理和使用上的分离。对此,专业人士指出,是到了还政于民的时候了,应该让有关部门自由采购产品。用行政管理手段管理千变万化的市场,不适应时代需求。他表示,还政于民,不代表放纵不管;现有管理手段,也并不能够完全阻止腐败滋生。腐败需要借助惩治加以解决,需要依靠法律手段。
专业人士表示:所谓引入“中关村电子指数”,只是治标不治本。新的时期,需要新的管理认知,政府采购需要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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